厦门大学回应博士投稿被认定剽窃:已启动调查认定程序
极目新闻记者 张万军
近期,厦门大学法学院一名博士向知名期刊《经济学》(季刊)上投稿的论文被认定剽窃他人论文,被该刊物在官网上公开通告,引发网友关注。4月22日,厦门大学回应此事称将对其行为进行处理。
4月18日11时许,《经济学》(季刊)编辑部在其官网上发布了《<经济学>(季刊)对杨彦龙学术不端行为的处理决定》。
决定显示,该刊2022年2月20日收到杨某的投稿《跨国技术授权、出口贸易策略选择与社会福利效果》。经查,该文在理论模型(包括字母表示、模型假设等)、论文结构(包括行文思路)、模型主要结论、重要图表等方面,明显剽窃蔡明芳和杨雅博2016年发表在台湾某刊物上发表的一篇文章。杨某的行为属于严重学术不端。该刊编委会决定对杨彦龙作出如下处理:10年内禁止杨某在《经济学》(季刊)投稿;通知杨某所在单位某大学法学院;将本处理决定发布在该刊2022年第3期;将本处理决定在该刊主页展示至少2年。
极目新闻记者注意到,一位网友发布的关于该通报的另外一个版本显示,杨某所在单位为厦门大学法学院。
4月22日,极目新闻记者向《经济学》(季刊)编辑部一名工作人员求证获悉,上述决定的内容属实,编辑部已经将杨某情况通报给杨某单位。编辑部是在对杨某的投稿审核期间发现其存在剽窃的学术不端行为,向社会公布此事是为了维护学术道德,树立良好学风,警示学术不端行为。
《经济学》(季刊)官网显示,该期刊是由北京大学中国经济研究中心创办、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的一本中文期刊。
极目新闻记者查询发现,杨某2017年被厦门大学法学院录取为硕士研究生,2019年被该校录取为博士研究生,厦门大学法学院官网曾发布杨某赴美国访学的公示。
极目新闻记者致电厦门大学党委宣传部了解相关情况,一名工作人员表示将公布对此事的处理决定。
厦门大学学风委员会通过厦门大学官网发布通报称,已关注到《经济学》(季刊)编辑部在网站上发布对该校2019级博士生杨某学术不端行为的处理决定。校学风委员会已按照《厦门大学学术失范与学术不端行为处理办法》启动了调查认定程序,学校将根据调查认定结果依纪依规进行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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