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6名被骗受害人看过来!眉山警方发布电诈案冻结资金返还公告,最高返还近2万
近日,在四川眉山多个网络平台上,流传着一张图片,称将对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因电信诈骗被骗的相关受害人将按比例收到返还资金。
这是真是假?1月26日,红星新闻记者从眉山市公安局东坡区分局证实,该局之前的确发布了关于电信诈骗案件冻结资金返还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网传图片确系该局所发。
根据东坡公安提供的公告显示,为保障被害人合法权益,及时返还被害人损失。依据中国银监会、公安部联合发布的《中国银监会 公安部关于印发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的通知》(银监发(201641号)之规定,眉山市公安局东坡区分局依法对下列被冻结账户涉案资金向被害人返还并予以公告。
1.被冻结账户62177701****7462(户名:李某峰,开户行:南京银行上海长宁支行)包含被害人邱某某被骗资金,应按比例返还被害人邱某某资金4485.32元。
2.被冻结账户62305800003****5270(户名:郑某隆,开户行平安银行海口迎宾支行)包含被害人朱某被骗资金,应按比例返还被害人朱某资金18604.64元。
3.被冻结账户95508802392****0139(户名:北京素海亿宏商贸有限公司,开户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太阳宫支行)包含被害人叶某某被骗资金,应按比例返还被害人叶某某资金11308.43元。
4.被冻结账户62284828796****3670(户名:张某飞,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安分行)包含被害人夏某被骗资金,应按比例返还被害人夏某资金6958.45元。
5.被冻结账户62108124800****3812(户名:王某平,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源天坛路支行)包含被害人张某被骗资金,应按比例返还被害人张某资金6223.72元。
6.被冻结账户62178502000****7591(户名:马某明,开户行中国银行天津江都路支行)包含被害人杨某被骗资金,应按比例返还被害人杨某资金8634.41元。
公告期为2024年1月18日至2024年2月16日,公告期间,被害人(已通知)、其他利害关系人如有异议的,请在公告期内向眉山市公安局东坡区分局提出,未在本公告期间内主张权利的,公安机关将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联系电话:028-38226132
联系地址:四川省眉山市东坡区长安中路135号
红星新闻记者 蒋麟
编辑 潘莉 责编 魏孔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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