鞠婧祎与丝芭传媒合约到期,双方就解约问题各执一词
南都讯 记者蹇玥 6月18日,鞠婧祎与丝芭传媒合约到期。丝芭传媒发布公告称:按照与鞠婧祎签署的《SNH48 专属艺人合约》及补充合约之内容约定,双方基于 SNH48女团经纪协议的第一阶段部分合作已宣告圆满完成,并将自即日起根据补充协议条款,正式过渡到以艺人经纪协议为基础的第二阶段合作之中。
鞠婧祎随后在微博发布了两个问号“??”,疑似回应此事。
当天晚上,鞠婧祎发长文回应,已明确向丝芭传媒表达了到期不续的决定,关于丝芭传媒公告中提到的“补充协议条款”“第二阶段合作”都不知情。随后丝芭传媒发布声明,称之前已明确告知有此补充协议,并确认鞠婧祎收到了相关告知内容,该补充协议由鞠婧祎女士本人于2018年9月10日签署。
鞠婧祎发长文回应,已明确向丝芭传媒表达了到期不续的决定。
丝芭传媒发布声明,称之前已明确告知有此补充协议。
天眼查App显示,上海丝芭文化传媒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5月,法定代表人为王靖,注册资本约8927万人民币,经营范围包括营业性演出、演出经纪、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等,由王靖、上海星澈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共同持股。天眼风险信息显示,该公司涉及多个法律诉讼案件,案由多为不正当竞争纠纷、合同纠纷等。此外,丝芭传媒与多位SNH48原成员存在合同纠纷诉讼,涉及的成员包括黄婷婷、冯薪朵、林忆宁、张语格、金莹玥、杨惠婷等。
业内曾有爆料称丝芭传媒存在众多霸王条款,比如总选前50名自动续约,艺人不得拒绝或提异议。曾有媒体统计,十年之内有20余人与丝芭打解约官司。在已经公开的判决中,有11人需要赔付违约金,累计金额超过700万,只有一位叫做陈逸菲的女团成员通过考公“上岸”的方式顺利解约,没有赔付违约金。
天眼查显示,上海丝芭文化传媒集团有限公司全资持股的上海丝芭演艺管理有限公司已注册多枚“鞠婧祎”商标,国际分类包括广告销售、教育娱乐、日化用品、乐器等,这些商标申请于2016年、2020年,并分别于次年完成注册。值得一提的是,曾有科技公司于2019年注册2枚“鞠婧祎”商标,其申请已被驳回,目前处于无效状态。
据悉,丝芭传媒下不仅有艺人经纪业务,还有影视制作出品,其中鞠婧祎担任女一号的丝芭自制出品的剧集有《芸汐传》《如意芳霏》《花戎》《嘉南传》,这些剧集大多口碑不佳,被鞠婧祎的粉丝质疑是丝芭用鞠婧祎的名气来“捧”旗下的新人演员。此番鞠婧祎和丝芭的解约风波闹上热搜,再度引发了粉丝对丝芭压榨艺人的控诉。值得一提的是,6月18日还是鞠婧祎的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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